一、认真贯彻党的工会工作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密切配合学院做好工会工作。
二、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组织推选教职工代表,征集教代会提案,落实教代会有关决议。
三、关心本学院教职工生活,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了解并掌握本学院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况,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教职工参加各项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陶冶教职工情操。
五、积极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
六、整理、保管好各类活动资料和会议记录。
七、完成学院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税学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