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二、遵循教育规律,讲究教学方法,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和发展。
三、治学严谨,精益求精,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不做有损团结和集体的事情,识大体、顾大局。
五、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谈吐优雅,举止得体,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诚实正直,自觉维护教师形象,严格遵守教学场所,公共场所的文明公约。
六、严格遵循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
1.不准在教学上敷衍塞责,误人子弟;
2.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学生和训斥侮辱学生家长;
3.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4.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5.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移动工具;
6.不准索要和收取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
7.不准向学生推销教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
8不准乱办班、乱收费。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