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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涉黑案今日将宣判

日期:2010-04-14   作者:   编辑:   来源:工商管理系

    中新网重庆414日电 (郭虹 银雪) 14日,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涉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并将于下午公开宣判。

   

    作为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曾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局长的文强被捕后的动向一直备受关注。今年22日,文强站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审判。随着持续5天的审理,文强与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以及黑老大王天伦、岳宁、龚刚模等人的关系网逐渐浮出水面,一个由文强放任进而培植的庞大“地下秩序”也得以揭示。而案件中曝出的下属送张大千真迹、侨商行贿百万等细节更是令人咂舌。

 

  据重庆法院方面透露,今日上午9时,文强案将继续开庭审理,下午3时,文强与其妻周晓亚及被坊间成为文强手下“三大金刚”的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将一同接受法院公开宣判。

 

  自2008年重庆掀起打黑风暴和反腐风暴以来,包括文强、彭长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执行局原局长乌小青在内的多名地方官员落马,一大批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也相继被捕,并在当地各级法院陆续受审。截止目前,重庆涉黑头目王小军、龚刚模被判无期;岳村、刘钟永、陈明亮、陈知益、杨天庆、刘成虎被判死刑;陈坤志、岳宁、王天伦被判死缓;谢才萍被判有期徒刑18年;黎强、王兴强、李义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而为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的保护伞的原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陈洪刚已于今年225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陈洪刚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此外,在这一场“扫黑风暴”中落马的另一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于224日因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无期徒刑。而今日上午10时,彭长健之妻刘观英也因被控贪污、受贿之罪名,将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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