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按照川教职改办〔2010〕62号文件精神,四川省高职、高专学校教师副高级职务评委会和四川省高职、高专学校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拟于今年11月上旬开展评审工作,各校评审材料必须于10月26日—10月29日前报教育厅审核。我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拟于9月下旬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需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教师,在下学期开学后,将书面申请经系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组织人事处。
2.报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应提交的材料请登录“四川教育网”查看。
3.请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教师下学期开学后交2篇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组织人事处将统一送到校外鉴定。
4.“2010年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表”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发放。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