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教育报 作者:李学书
教育有效性是教育界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一直为教育理论与实践界所关注。如果说“有效”关注的是结果,“责任”则关注的是过程,两者应该共同作为教育有效性的根基。
■基于技术层面的教育有效性对“效率”和“规模”的追求,满足了人们对教育的需求,提供了人们享有教育的时间和空间,促进了人的发展。
■价值层面上的教育有效性观念强调,教育行为的功能发挥一定要置于学生的成长活动结构来考察,把学生的成长活动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做到最优化。
自教育活动诞生之日起,教育实践者和教育研究者就在如何使教育更高效这一动机的驱使下研究和探索它,孕育、萌生、形成和丰富了教育有效性思想。可以说,教育有效性是教育界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一直为教育理论与实践界所关注。
学者认为,教育有效性的问题既是技术层面的操作,又是一个价值层面的澄清与选择问题。技术层面要回答教育有效性如何做的途径、方法和步骤等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教育有效性有不同的理解,同时有一个基本的近似的理解:通过提高效率,促进学生的进步与发展,有效地达成预期的教育目标。效率的提高就是技术层面上的问题。从技术层面看,教育有效性至少经历三种追求:扩大“教育规模”的教育有效性,并以相应的教育程序(或教育模式)来维持“教育规模”阶段;挑战固定的“教育程序”进而形成某种多元化的、个性化的“教育模式”阶段;在“教育理念”指导下系统“设计”教育的过程,是一种讲究“教育设计”的教育有效性思路的阶段。
由上述三个阶段的追求可以看出,基于技术层面的教育有效性对“效率”和“规模”的追求,满足了人们对教育的需求,提供了人们享有教育的时间和空间,促进了人的发展。然而,在现实的教育中,一方面,作为教育有效性的结果,教育的“效率”得到了提高,教育的“规模”得到了扩大。另一方面,当教育日益沦为一种见“物”不见“人”的操作程序时,教育对师生的控制也在加强,教育中人的自由、灵性和智慧的施展空间会越来越小,人成为知识的“奴隶”,忽略教育过程是一个价值关涉的过程,从而遮蔽了人的生活视野和价值视野。对教育价值的追问关涉对教育目的论的审视,澄清教育有效性应该是什么、为什么这样做、怎么做才能最好等问题。人类对教育价值的认识及追求,也是随着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深人与发展的。有学者提出,我国的教育是“从改革前无‘人’的教育到改革开放后教育对‘人’的发现,从教育对人的‘蒙眬意识’到明确提出‘人是教育的出发点’,进而有意识地‘解放人’”这么一个过程。
有学者认为,所谓“有效”主要是指教师通过一段时间的教育之后,学生所获得的具体进步或发展。在英文中,对有效或有效性(effective)具有代表性的解释是:“足够实现某一目的,达成预期或所期望的结果”、“与某一事件或情况的成果有关,有实现目标的力量,反映某一行动的完成或获得结果”。在中文中,将有效性解释为“能实现预期目的,有效果”。通过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有效”与否主要围绕“效率”和“目标”。诚如上文所述,教育中对效率与目标的追求是合理合法的,尤其考虑到大工业时代,教育面临着大规模的需要。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教育有效性还应该有另外一维,即责任。如果说“有效”关注的是结果,“责任”则关注的是过程,两者应该共同作为教育有效性的根基。
价值层面的教育有效性观念,在具体的教育行为功能发挥方面则表现为整体优化的教育原则。但仅仅只从技术层面考虑教育有效性的问题,其教育结果总是将教育行为功能最大化,从而不断加剧日常教育的难度和密度,致使学生和老师都不堪重负,更谈不上师生的责任意识了。价值层面上的教育有效性观念强调,教育行为功能的发挥一定要置于学生的成长活动结构来考察,把学生的成长活动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那么教育行为的功能发挥就应该是最优化或恰到好处,而不应该是最大化和越多越好了。
30多年来,教育改革一直在进行,但从整体上看,教育观念并没有根本性的突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没能很好地回答和研究价值层面上的教育有效性问题,以至于教育越搞越难,师生负担越来越重。价值层面的教育有效性观念并非不要直接的教育效果,但它认为更应该持久地培育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发展基础,以便持续发展,如学习兴趣、习惯、愿望、态度、方法、经历、体验、能力等,而且培育和保护这种内在的、长远的学习和发展基础,是需要师生双方特别是教师投入时间、精力和智慧,尤其是教师的教育责任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是教师对分内应做的工作应做好的体认。它体现了教师的教育责任感,既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也是他们觉得这值得做、是自己的义务的心理认可。责任是教师永远追求教育有效的力量源泉。一方面,它使教师对工作充满热情,热爱学生,热爱所教学科,热爱教育,并全身心地投入,努力追求教育有效性;另一方面,它促使教师不断学习、运用、创生教育的知识和提高教育能力,具备成为高质量教师的条件;再一方面,它促使教师创新教育方法,在教育中发挥创造性,展现教育机智。
美国学者奥瑟(Fritz K. Oscer)和狄克(Andreas Dick)等人研究发现,现实中一旦人们将有效性与责任割裂开来,责任就会更少受到考虑。在大多数人看来,教育最要紧的还是有效性方面,而不在乎是否基于伦理的、负责任的立场。这种偏见在广大一线教师中普遍存在。我们认为,教育应该建基于责任。
有学者认为,所谓“有效”主要是指教师通过一段时间的教育之后,学生所获得的具体进步或发展。在英文中,对有效或有效性(effective)具有代表性的解释是:“足够实现某一目的,达成预期或所期望的结果”、“与某一事件或情况的成果有关,有实现目标的力量,反映某一行动的完成或获得结果”。在中文中,将有效性解释为“能实现预期目的,有效果”。通过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有效”与否主要围绕“效率”和“目标”。诚如上文所述,教育中对效率与目标的追求是合理合法的,尤其考虑到大工业时代,教育面临着大规模的需要。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教育有效性还应该有另外一维,即责任。如果说“有效”关注的是结果,“责任”则关注的是过程,两者应该共同作为教育有效性的根基。
价值层面的教育有效性观念,在具体的教育行为功能发挥方面则表现为整体优化的教育原则。但仅仅只从技术层面考虑教育有效性的问题,其教育结果总是将教育行为功能最大化,从而不断加剧日常教育的难度和密度,致使学生和老师都不堪重负,更谈不上师生的责任意识了。价值层面上的教育有效性观念强调,教育行为功能的发挥一定要置于学生的成长活动结构来考察,把学生的成长活动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那么教育行为的功能发挥就应该是最优化或恰到好处,而不应该是最大化和越多越好了。
30多年来,教育改革一直在进行,但从整体上看,教育观念并没有根本性的突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没能很好地回答和研究价值层面上的教育有效性问题,以至于教育越搞越难,师生负担越来越重。价值层面的教育有效性观念并非不要直接的教育效果,但它认为更应该持久地培育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发展基础,以便持续发展,如学习兴趣、习惯、愿望、态度、方法、经历、体验、能力等,而且培育和保护这种内在的、长远的学习和发展基础,是需要师生双方特别是教师投入时间、精力和智慧,尤其是教师的教育责任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是教师对分内应做的工作应做好的体认。它体现了教师的教育责任感,既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也是他们觉得这值得做、是自己的义务的心理认可。责任是教师永远追求教育有效的力量源泉。一方面,它使教师对工作充满热情,热爱学生,热爱所教学科,热爱教育,并全身心地投入,努力追求教育有效性;另一方面,它促使教师不断学习、运用、创生教育的知识和提高教育能力,具备成为高质量教师的条件;再一方面,它促使教师创新教育方法,在教育中发挥创造性,展现教育机智。
美国学者奥瑟(Fritz K. Oscer)和狄克(Andreas Dick)等人研究发现,现实中一旦人们将有效性与责任割裂开来,责任就会更少受到考虑。在大多数人看来,教育最要紧的还是有效性方面,而不在乎是否基于伦理的、负责任的立场。这种偏见在广大一线教师中普遍存在。我们认为,教育应该建基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