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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0-03-16      信息来源:皇冠登录入口      点击: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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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2010-03-16 13:03 来源: 人民网

         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人口素质、扩大社会就业具有积极意义。2008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人数是2000年的1.7倍,达到2057万人。尽管如此,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距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仍属于薄弱环节。职业教育的特性决定了其与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实用技术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因此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必须注重培养实用型人才,使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能够迅速适应企业要求,满足劳动力供需双方的需要,把我国的教育资源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调整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目前多头管理导致学校级别和拨付经费标准不同,教育教学管理标准不同,教师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标准不同,毕业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工作身份和待遇不同等结果。应改变教育部将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分割管理的现状,将职业教育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管理。研究改变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别管理职业教育院校和技术学校的状况,合理评定劳动技能待遇。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职业教育生均经费,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
        2、拓宽继续学习通道,推进高职与高校毕业生交流。目前三校生进入高职的人数不得超过5%,由于普高毕业生不愿上职业院校,导致职业院校录取不满。应放开三校生升职高比例,大力提高劳动者文化水平。创造机会使高职生到普通高校学习深造,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高职院校加强动手能力的培训,打造“立交桥”式教育,培养综合性人才。
         3、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及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重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加强关于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建设。统筹考虑职业教育法、劳动就业法、职业培训法的修订、完善工作,特别是涉及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劳动者与企业关系方面内容,真正考虑各方权益,以相对合理的价值体系与标准,对企业、教育培训机构、接受教育培训者的权利、义务进行统一规范。在保障受教育者进入就业市场权益的同时,也要充分保障企业、学校、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
        4、对职业教育发展进行中长期统筹规划。在制订“十二五”规划过程中,认真研究进一步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的。鉴于人才培养的周期性、先导性,应系统分析“十二五”期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根据经济结构调整、重点产业行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需求,有预见性地设计、调整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计划,做到同步谋划、同步发展并适度超前,实施有计划的人才储备策略,保证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企业需求有效衔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将职业教育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就业、促进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现实作用。
        5、加强政策倾斜与制度保障。一是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在校企结合制度建设上的引导作用。由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在有能力的行业企业购买实习岗位,由国家承担职业院校教师实践和学生实习培训的主要成本,对实习岗位建设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和表彰。二是建立企业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对为学校提供师资、传授实用技术技能的企业免除部分教育附加费,对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企业给予经费上的补偿和免除部分教育附加费。建立职业教育返税制度,对企业承担的职业院校学生的实习成本,公共财政予以“实报实销”,减轻企业、学校和学生个人的负担。三是出台中小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信贷政策。政府设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建立贷款偿还保障机制,引入担保机构,引导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金融机构量化其参与职业教育程度,优先给予政府贴息的贷款支持。四是建立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差异成本分担机制。一般性人力资本培训有益于普遍提升劳动者素质,以政府直接投入或购买成果的形式为主;专用性人力资本培训具有企业专有性,以企业投入为主,个人为辅,政府给予适当鼓励。努力形成员工离职率低、企业风险小、投资收益较大的人力资本教育与培训模式。
        6、加强监管保证人才质量。着力解决目前职业学校建设无标准、编制无标准、经费无标准的“三无”问题,由政府部门或委托相关机构研究制定三项标准,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规范监管。特别要加强财政投入监管,防止以各种名目套取培训经费的行为,确保培训真正到位并发挥实际作用。对职业教育办学要明确相关标准和条件,保证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高职业学校对企业的吸引力、信誉度。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持证上岗规定,通过职业教育提高从业者素质,提高产品竞争力,保证安全生产。
         7、加强宣传营造和谐环境。进一步做好有利于校企合作的舆论宣传,营造校企互利互惠、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社会环境。当前社会普遍提及的“先就业,再择业”等提法,企业难以接受;对于劳动就业法中企业与员工权益的不对称宣传,也对企业接受使用新生劳动力,特别是应届毕业生造成不利影响。对学生加强提升职业素质、职业操守的思想教育与心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判断就业形势,形成爱岗敬业、融入企业文化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科学客观地规划职业生涯发展。在宣传方面,要真正考虑到学校、企业、学生之间的利益关系,考虑到学校教育、市场就业之间的联系与实际情况,形成真正有利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与职业教育改革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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