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近日出台“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意见”。意见明确规定,评聘教师职务要坚持师德条件与学术专业等业务条件并重的原则,对职称申报人员严重违背师德,社会影响较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意见”中明确要求,我省的高校教师,经年度考核或者届满考核,近五年在师德、品质等方面不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和学术道德失范,不认真承担工作任务,师生反映意见较大的,应进行教育帮助,对屡教不改的应取消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或按有关规定缓聘、解聘教师职务。对职称申报人员严重违背师德,社会影响较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按照教育厅新出台的要求,高校教师今后凡申报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对自己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由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对其实际表现进行考核,征求所任课的院系、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写出客观、具体、务实的考核评语。如无详实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方面的考核内容和学校党委的审查意见,四川省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评审、审定。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教育网 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