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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审稿:    时间:2011-10-17    浏览:

2011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证办理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以及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报范围:参加了2011年及之前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二、时间安排:

1、9月20日----10月20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准备并提交纸质材料。

根据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精神,今年的教师资格证申请仍需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由申请人本人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9月20日—10月10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

2、9月19日——10月8日 提交纸质材料到学院人事处。

三、报送纸质材料内容: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还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打印稿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鉴定内容由人事处统一填写;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4.《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影印件(一式一份);副教授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5.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提供《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请在个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此材料,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6.身份证影印件(一式一份);

7.学历证书影印件(一式一份);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影印件(一式一份);

9.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请各位老师于2011年10月14日之前,将以上材料准备好,交组织人事处,以便统一上报,过期不再受理。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上报教育厅,安排测试。

如有老师需要在参加能力测试后再进行体检的,请于11月4日之前,提交体检报告,逾期后果自负。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老师自行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教育网上下载相关表格(网址:http://www.scedu.net/structure/zgrd/bg/xz?infid=1),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2、所有需填写的纸质材料,均要求递交打印版本。

3、请各位老师下载统一的体检表后,自行到高等院校中具备体检条件的校医院(如:四川大学望江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保健医院,西南交通大学医院,西南财经大学医院,电子科技大学医院,西南民族大学医院,四川师范大学医院)进行体检,空腹前往,费用自理。

未尽事宜,请咨询组织人事处,电话:84642014。

组织人事处

201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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