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持证入馆。本院读者请持本人一卡通刷卡入馆,读者须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22:00
周六、周日 09:00-22:00
(注:法定假日(元旦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开馆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 请注意文明礼貌,衣着整齐,不大声喧哗,不在馆内接打电话,保持馆内安静。
第四条 进馆存包请当日取走,禁止在馆内隔夜存放各种物品。
第五条 请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挖孔、撕页、勾画等。
第六条 图书阅览完毕后,请放到周转台上,由图书管理员上架。请读者不要藏匿、乱放图书。期刊、报纸阅览完毕后,请读者归架。离开座位时,请将椅凳放回原位。
第七条 进入电子阅览室请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文明安全上网。
第八条 请保持馆内环境卫生。
第九条 维护馆内秩序,出入图书馆不拥挤、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第十条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及乱动消防设施。遇紧急情况,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迅速由安全通道有序撤出。
第十一条 爱护馆内设施、设备及书刊资料,不得在任何地方涂抹刻画、毁坏及私藏书刊,不得私拉乱接线路。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本须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原《读者阅览须知》废止。
第十三条 本须知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