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按照学院科研管理课题管理办法,请尚未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务必于下周星期一(11月19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未按时提交材料的项目将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并追回已资助经费。尚未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参见附件1、2。
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附件2: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