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谢婉莹时间:2023-07-25编辑:谢婉莹来源: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 点击数:

摄影 审稿 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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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发布了《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课题选题

申报人可参照《2023 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名称可作微调;也可结合自身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选题要注重前瞻性、示范性和引领性,充分考虑课题选题的可行性、价值性和创新性,研究过程须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预期成果要清晰。

(二)申报数量

我院课题申报原则上不超过5个。

(三)省级立项评审

2023年11月1日—11月30日,由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标准》(附件3)对申报课题进行在线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和结论。评审结论在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公示5 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由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正式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印发立项通知书。课题申报成功后,根据中期评估和结题鉴定结果,给予优秀课题专项奖励 (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评审费缴纳

参照往年收费标准,每个课题缴纳评审费200元,由课题负责人缴纳。

汇款时间:2023年9月1日—10月30日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滨江支行

   ∶4402 2040 0910 0188 684

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 ( 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汇款时请写明立项评审费和汇款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将根据各市(州)、高校上报汇总表中的申报单位名称开具发票,票据内容为立项评审费。

二、课题管理要求    

1.立项课题组需要积极报送课题工作动态,每年度至少报送 3篇。课题申报和工作动态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2.申报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科学严谨态度申报课题, 严禁抄袭。

3.课题单位要重视和加强课题空间建设,注重课题研究过程 资料收集。确定专人负责空间管理,上传重要研究活动资料,并 确保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空间资料完善情况纳入课题中期评 估和结题鉴定评审指标。

三、其他

附件请在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和四川省教育信 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官网(http://www.scedu.net/)查阅、下载。


、受理时间及要求

1.该项目为C级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9月19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 ( http://keti.scedu.com.cn ),在线填写《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

高等院校申报课题,在线注册“用户类型”选择“省直属”。

2.课题负责人申报后,请务必主动联系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进行审核。因我院课题申报原则上不超过5个,若申报数量少于5个,则审核通过后全部推荐,若申报数量大于5个,则组织学术委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3.审核通过后,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将联系项目申报人统一进行评审费汇款。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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