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根据《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经成果完成人申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现将拟推荐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反映。
电 话:84642029 84642073
邮箱:208126@scpcfe.edu.cn
附件: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汇总表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