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为做好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推动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四川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二、课题管理
政协专项为省级项目(B级),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政协研究室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政协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11月10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年11月10日8:00到11月20日12: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人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2023年11月20日12:00前,进入系统进行申报,并联系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谢婉莹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后请于2023年11月20日12:0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806办公室,同时还应提交盖章的《关于对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核的意见》(附件4)
(三)经审核通过后的材料,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统一报送到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政协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