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务处是学校负责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五育并举教育体系,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践行“理财至诚 精业致能”校训精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其职责包括教学运行、实践教学和技能大赛、质量工程,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会同二级学院在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总体框架下,拟订学院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群)建设规划和教学改革方案;拟定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2.负责专业、课程、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工作,指导二级学院调整和新设专业、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编写和选用教材、开展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建设,协调组织省级以上相关申报工作。
3.负责教学组织和教学常规管理,组织制订教学计划,编制学期总课程表,抓好各个教学环节的组织运行,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处理有关教学突发性问题。
4.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督导、评估、评优工作以及人才培养质量评估,进行教学质量的调查分析。
5.负责教学改革成果、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提出教学质量评价的可行性意见,负责教学人员的业务考核,组织进行教学质量的评估评价和检查考核、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等相关工作。
6.协同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加强师德教风建设,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根据教学任务需要,提出补充专任教师和外聘兼课教师的建议。
7.协同教师工作部拟定师资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教师的岗位和业务培训;组织教师技能大赛、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工作,拟定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评价等相关制度。
8.负责统筹承办全国性各类学生技能大赛的相关工作;修订校内赛事的管理制度;组织二级学院积极参与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协调赛前准备工作和赛后奖励的认定和发放等。
9.统筹各二级学院的实习实训室、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统筹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检查监督学生的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工作。
10.负责全院课程安排、考试安排、教室日常调度等教学常规工作,负责全院教学档案、学生成绩和学籍管理等工作。
11.完成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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