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
为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学院于2016年3月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处(简称国资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的主要职责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采购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学院资产的产权登记,组织资产清查及结果报送等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的入库验收、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回收处置、出租出借及使用效益评估等工作;
4、负责根据学院的年度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进行需求论证及协同代理机构实施采购活动,组织或参与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等工作;
5、负责审核非政府采购的申请,根据采购项目的品类、额度及紧急程度确定采购方式,组织或指导采购活动实施,组织或参与采购验收等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自筹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标采购工作;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