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财经职业教育联盟(下称联盟)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和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及时,展示联盟工作成果和理事单位风采,促进理事单位之间的交流和信息共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联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联盟各理事单位,凡在联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网站的管理与维护
第四条 联盟网站试行分级管理模式,联盟秘书处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对联盟理事单位发布与更新信息的督促检查工作,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需求提交等;成都康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联盟各理事单位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审核及信息发布工作。
第五条 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由联盟各理事单位共同供稿更新。
联盟各理事单位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有较强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的人员担任兼职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 联盟各理事单位要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留。
第七条联盟各理事单位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三章 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八条 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联盟各理事单位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和发布,保证网站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站信息丰富、真实、及时和有效。
第九条 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各联盟理事单位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单位的相关新闻、校企合作工作动态、企业招聘信息、就业创业信息、师资信息、科研共享资源、顶岗实习信息以及订单培养信息等宣传稿件或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十条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各联盟理事单位通过网站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联盟各理事单位采集的信息最好是即时信息、即时发布。滞后的信息最好不要超过10天。提高时效性、可读性和效率,共同维护联盟网站的良好形象。
(二)信息审核与发布
1.信息审核
(1)需要在网上发布的信息,由联盟各理事单位组织撰稿,稿件先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再由联盟秘书处审核批准后,信息内容方可发布上网。信息内容实行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单位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2.信息发布
(1)联盟各理事单位信息联络员登陆网站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由联盟秘书处随机分配。信息联络员登陆网站管理系统后,根据信息内容选择发布版块,提交发布信息后,即可实现网上发布。
(2)联盟各理事单位信息联络员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与联盟秘书处联系解决。
3.信息格式要求
报道的文字要求在500字左右,前面是文本,后面是图片(.jpg),照片尺寸大小:800*600 — 1024*800像素,照片容量要求:1M以下,每篇宣传报道所附图片以1-3幅为宜。
第四章 信息管理与保密
第十一条 联盟各理事单位在联盟网站发布、转载的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三条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网站系统的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定期备份网站内容。联盟秘书处工作人员每日监管网站信息,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发布并做好备份,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口令管理制度。联盟各理事单位信息联络员要对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十五条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发布信息的联盟理事单位,联盟秘书处将取消该单位个人信息联络员资格,关闭其拥有的用户名和密码,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联盟网络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根据联盟网站运行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将对本办法适时予以修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川财经职业教育联盟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