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4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25号),通知指出,根据《关于开展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2号)的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指委推荐、专家遴选、公示等环节,确定了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名单。四川财经职业教育联盟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四川财经职业教育联盟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提升校企合作层次,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学校积极性,通过联盟搭建平台开展联合办学、产教合作、订单培养、职业培训等各项工作,共享资源,服务地方。
(信息来源:http://www.moe.gov.cn/s78/A07/A07_sjhj/202106/t20210607_536268.html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
(对外合作处 刘毓恒)